




近期,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、甘肃省教育厅发布《关于2021年度全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考核结果的通知》(甘教语函〔2022〕8号)中,我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。
省语委、省教育厅采取基地述职、专家点评、民主投票、现场公布投票结果的方式,对全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2021 年度工作进行了考核。
我校语委会主任、副校长王胜青参加了考核会并就2021年的工作做出汇报。他说,一年来,我校基地在“推广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”工作方面,认真贯彻和落实各级下达的“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”有关法律和规定,履行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相关职责,并以素质教育为载体,把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贯穿于校内的教学、管理及考评、考核及校外推广等各个环节,取得了较好的成效。
2022年,我校将继续高度重视语言文字相关工作,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充分发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作用,积极探索少数民族地区和偏远山区的语言文字推广途径,为我国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尽绵薄之力。(教务处)